咨询电话:0773-2806658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电话:0773-2806658
传真:0773-3637562
邮箱:pengyun@163.com
联系人:鹏韵律师事务所
地址:桂林市中山中路1号粮贸大酒店五、六楼
在线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劳动人事关系法律事务部
仲裁有时效 维权要积极
发布者:glhunyin 发布时间:2015/4/9

  男方: 年月日生,汉族 ,住: 身份证号码:

  女方: 年月日生,汉族 ,住: 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 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现夫妻双方依据婚姻法第19条之规定,就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作出如下约定:

  一,关于房产的约定

  男女双方婚后在 购买住房一套,房屋的具体位置为: 面积为; 平方米。房产证的登记的业主为: 该房总价款为 元。其中男方出资 元,女方出资 元,女方出资购买房屋的钱系与男方婚前的个人存款。现双方约定,双方在婚后所购买的上述房屋归女方所有。男方仅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除此之外,男方不得私自转让或利用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

  二,关于婚后双方工资收入及其它收入的约定

  双方约定婚后各自在外打工的收入归各自所有。为了明确明确工资及其它收入的归属,双方特别约定:双方各自在银行开立一个帐户,只要是在男方帐户的钱就归男方所有,在女方帐户和钱就归女方所有。

  三,关于家庭生活费用的约定

  家庭生活费用由双方共同负担。但涉及到较大财产如房产,车辆及其它在万元以上的财产的购买,其出资和归属由双方另行协商。

  四,关于债务清偿的约定

  夫妻双方共同约定:任何一方在金融机构贷款 万元以上,应经双方签字认可。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方在金融机构所贷出项,应由贷款人个人负责偿还。

  双方约定:对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根据各自的经济能力共同负担。

  五,双方共同承诺本夫妻财产协议书范本关于夫妻财产的约定作为双方婚姻关系终止财产分割的依据。如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变更上述协议应另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六,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签订本协议书后共同到律师事务所由律师见证后生效。

  男 方

  女 方

  年 月 日

 

Copyright @ 2008-2015广西鹏韵律师事务所 www.gxpengyun.com.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桂林市南环路竹木巷8号人才交流中心五楼 邮编:541002 中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桂ICP备16001092号-1

免费咨询热线:0773-2806658 E_mail:pengyun@163.com 技术支持:骏程网络